甲醛為較高毒性的物質,在我國有毒化學品優(yōu)先控制名單上甲醛高居第二位。甲醛已經被世界衛(wèi)生組織確定為致癌和致畸形物質,是公認的變態(tài)反應源,也是潛在的強致突變物之一。研究表明,甲醛具有強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。其濃度在每立方米空氣中達到0.08-0.09mg/m時,兒童就會發(fā)生輕微氣喘。當室內空氣中甲醛含量為0.1mg/m時, 就有異味和不適感;達到0.5mg/m時,可刺激眼睛,引起流淚;達0.6mg/m,可引起咽喉不適或疼痛。濃度更高時,可引起惡心嘔吐,咳嗽胸悶,氣喘甚至肺水腫;達到30mg/m時,會立即致人死亡。
長期接觸低劑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,引起鼻咽癌、結腸癌、腦瘤、月經紊亂、細胞核的基因突變,DNA單鏈內交連和DNA與蛋白質交連及抑制DNA損傷的修復、妊娠綜合癥、引起新生兒染色體異常、白血病,引起青少年記憶力和智力下降。在所有接觸者中,兒童和孕婦對甲醛尤為敏感,危害也就更大。據(jù)相關資料統(tǒng)計顯示:人類有70%的病癥與室內環(huán)境有關,我國每年有12萬人死于室內污染,90%以上的幼兒白血病患者都是住進新裝修房一年內患病的。